法制網訊 記者 阮占江 通訊員 曾妍 王章森
  因工作人員審查不嚴,致使房子被錯誤過戶登記。近日,湖南省張家界市永定區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決,判令確認被告張家界市房地產管理局於2012年9月10日將坐落在張家界市永定區永定辦事處教場居委會武陵大學內8棟302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給第三人高某、朱某夫婦的房屋登記行為違法。
  2012年7月31日,原告李金玉與第三人李金玉簽訂了一份《房屋買賣協議》,約定將其座落在張家界市永定區永定辦事處教場居委會武陵大學內8棟302房屋賣給對方,價款為198000元,自雙方簽字過戶之日起房屋所有權轉移。在第三人李金玉付給原告李金玉6萬元訂金後,便從原告手中借走了房產證原件一本,結婚證、身份證複印件各一份,隨後便以更高價賣給了第三人高某、朱某夫婦,並冒充原告身份在房管局辦理了房屋過戶登記。
  法院審理認為,被告張家界市房管局在辦理該案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過程中,其工作人員審查不嚴,違反了建設部《房屋登記辦法》的相關規定,行政行為應當予以撤銷。但因該房屋所有權已為第三人高某、朱某夫婦善意取得,故應確認其違法。  (原標題:張家界一房管局因審查不嚴房屋過戶登記被判違法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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